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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后备案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19 09:50:44 人浏览

导读:

房屋买卖合同后备案登记需要的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行为人需返还因行为所得的利益,无法返还的需折价补偿等。

  一、房屋买卖合同后备案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房屋买卖合同后备案登记需要的资料: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房屋买卖作公证有效吗

  房屋买卖作公证有效。法律快车提醒您,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过,民间房屋买卖合同不用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即可成立生效。法律快车提醒您,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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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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