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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摔伤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30 08:20:28 人浏览

导读:

建筑工地摔伤赔偿标准是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享受工伤待遇;没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有人单位支付等。工地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无效的,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一、建筑工地摔伤赔偿标准

  建筑工地摔伤赔偿标准是: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经过认定的,享受工伤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地安全事故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工地安全事故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起诉。

  1.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

  3.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

  三、建筑工地工伤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1.企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参保人花名册;

  3.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上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上年度月工资表。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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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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