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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和抵押有啥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26 07:23:26 人浏览

导读:

股权质押和抵押有的区别在于标的物不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实现的条件不同。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股东名册复印件、质权合同等。

  一、股权质押和抵押有啥区别

  股权质押和抵押有的区别如下:

  1.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生效条件不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实现条件不一样。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二、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三、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

  股权质押一般需要股东会决议,具体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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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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