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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陈述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01 15:46:04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开庭陈述应写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提供的证据以及当事人的仲裁请求等内容。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是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是否出庭、宣读仲裁庭纪律、宣布开庭。

  一、劳动仲裁开庭陈述怎么写

  劳动仲裁开庭陈述应写明当事人需要陈述清楚本人所主张的事实、所依法提供的证据和本人的仲裁请求。如果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对证据有质疑的,则需要进行辩论和质证,证明本人所言属实。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

  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

  3.进行审理并依据审理的内容进行宣判。

  三、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后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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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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