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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07 16:28:56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仲裁立案需要的材料有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材料、劳动合同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条件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属于劳动争议的、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的。

  一、劳动仲裁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时限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时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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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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