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监事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导读:
公司的监事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如下:
1.监事的权利是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2.义务是当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改选时,监事仍然应当承担监督的职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个人。法律快车提示您,作为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担任公司的监事,只要通过股东会的选举,就可以担任公司的监事,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在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定的职责。
监事会人员职责是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7.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8.调查公司异常经营情况。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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