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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唯一住房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03 14:01:34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时唯一住房的判决是属于个人财产,法院是不会对此进行判决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下才会判决,如果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是会根据双方约定的事项进行判决。

  离婚时唯一住房的判决是属于个人财产,法院是不会对此进行判决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下才会判决,如果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法院是会根据双方约定的事项进行判决。

离婚时唯一住房

  一、离婚时唯一住房怎么判

  离婚时唯一住房的判决是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法院不会进行判决;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双方也不能就房子的归属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则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按照我国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

  离婚后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怎么算

  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仅要考虑房子的市值变化还要考虑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法律快车提醒您,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公式计算:

  1.对应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部分/房子总价款(房子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子的市值-共同还贷部分。

  2.对应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子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子的市值-共同还贷的部分。

  3.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子购买价*(离婚时房子的市值-房子购买价)。

  4.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子购买价*(离婚时房子的市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5.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购买价+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值-结婚时房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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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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