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是谁的责任
导读:
被追尾一般是追尾一方的责任,但是追尾司机能够证明是因为被追尾一方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事故,应当由被追尾一方承担责任,具体以交警划分为准。
被追尾一般由追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追尾司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但具体的以交警为准。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被追尾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如下:
1.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你可以请求赔偿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2.如果车是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你可以请求赔偿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3.如果车是非经营性车辆,你可以请求赔偿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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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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