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导读: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其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建设工程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
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一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
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法律快车提醒您,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4.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的同意。劳务分包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内容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而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通常有以下解决方式:
1.和解,即由合同两方对争议内容进行商量处置;
2.调解,即对合同两方的争议,共有由第三人或者组织进行调解;
3.仲裁,即合同两方能够商定合同争议提交独立的仲裁组织进行仲裁;
4.诉讼,即合同两方将争议诉讼到法院处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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