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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过错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2 15:13:42 人浏览

导读:

医疗机构的过错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律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医疗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人涉嫌医疗事故罪的,由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的过错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律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医疗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人涉嫌医疗事故罪的,由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一、医疗机构的过错情形

  医疗机构的过错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罪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为人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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