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 > 疫情哄抬物价举报方式

疫情哄抬物价举报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6 07:54:45 人浏览

导读:

疫情哄抬物价举报方式包括拨打一二三一五举报电话;通过微信小程序举报;拨打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的电话进行举报;市长信箱举报等。疫情哄抬物价构成非法经营罪。

  疫情哄抬物价举报方式包括拨打一二三一五举报电话;通过微信小程序举报;拨打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的电话进行举报;市长信箱举报等。疫情哄抬物价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疫情哄抬物价举报方式

  疫情哄抬物价举报方式如下:

  1.拨打12315举报电话。

  2.微信举报。打开微信进入后,点击我的,选择支付。选择城市服务的图标进入。点击疫情督察的选项。选择下方的12315服务进入。点击我要举报的选项。会显示举报须知,点击同意的选项。选择进入地图搜索的选项。点击我要举报,填写举报信息即可。

  3.拨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详细联系电话以各县市区指挥部公布的为准)。

  4.市长信箱举报。

  二、疫情哄抬物价属于什么罪

  疫情哄抬物价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快车提醒您,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三、疫情哄抬物价的行为有哪些

  疫情哄抬物价的行为如下:

  1.批发环节经营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流转至消费终端,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同样是人为的造成市面商品供不应求,认为造成价格虚高以谋求更大利润的。

  2.销售环节的经营者在销售防疫用品的过程中,虽然未大幅度涨价,但强制性的将防疫用品与该店内其他商品搭配售卖,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行为,也属于哄抬价格。

  3.生产防疫用品及防疫用品原材料的经营者,不及时将已生产的产品投放市场,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4.零售环节经营者除为保持经营连续性保留必要库存外,不及时将相关商品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同样也是非法囤积货物,导致商品供应不足,以达到价格极速上涨的目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