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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的事实和理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14 14:15:09 人浏览

导读:

抗诉的事实和理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的情形主要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等,提起抗诉的理由不仅受限于原裁判内容,还涉及裁判活动。

  抗诉的事实和理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抗诉的情形主要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等,提起抗诉的理由不仅受限于原裁判内容,还涉及裁判活动。

抗诉事实和理由

  一、抗诉的事实和理由

  抗诉的事实和理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抗诉: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理由,不仅局限于原裁判在内容上确有错误,而且涉及裁判活动的违法性。

  二、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如下: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三、抗诉的时效

  抗诉的时效期是三个月。超出时间范围,不能再申请抗诉。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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