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缴年费多少钱
导读: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需缴纳的年费为600元;授予专利权第一年缴纳年费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超过期限未缴纳会被视为放弃该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缴年费是600元。
在专利的有效期内,如果要维持权力则需每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实用新型专利缴费有分逐年上交的方式,一般实用新型第1年-第3年,600元/年、第4年-第5年900元/年,第6年-第8年1200元/年,第9年-第10年2000元/年,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个人申请减缓以后需要90元/年。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有一个滞纳金的缴费日期,错过了该日期那么专利就直接公开社会所有。
授予专利权第一年的年费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实用新型专利评估价值,有以下这些内容:
1.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前期沟通
2.确定专利权评估的目的及范围--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收费
3.评估机构委派小组进驻现场考察专利研发情况-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
4.搜集完专利评估资料后返回-评估机构撰写报告
5.出具评估报告草稿与专利权人沟通
6.出具报告正式版本收取剩余评估费。
在对专利进行评估时,首先要考虑、研究专利的有效性、种类、权利期限等与专利自身密切有关的问题,准确把握影响专利价值的基础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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