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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过户费用应由谁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4 17:32:48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的过户费用在一般情形下,由卖方承担。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一、房屋的过户费用应由谁承担

  房屋的过户费用在一般情形下,由卖方承担。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房屋的过户费用应由谁承担的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三、农村房屋过户费用怎么算的

  买家:契税:契税=房屋总价×税率;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税率为3%;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套房),税率为1%;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首套房),税率为1.5%;交易服务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房屋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截止到目前,如果税务局认定您购买的为首套房,那么登记费就可以免除;贷款抵押登记费:80元/套。卖家: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增值税:房屋总价×5.6%(超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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