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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2 16:37:49 人浏览

导读: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种类

  犯罪记录是居民用于证明自己在辖区范围内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通常情况下出具有两种:

  1.需出具有公证效力的证明(如出国类):

  申请证明人要到公证处申领犯罪记录申请表,由申请证明人交所在单位或常住户口居住地居委会加具意见后,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具意见,后再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这类程序涉及到收费问题,有的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完成,有的则由申请人本人完成);

  2.不需出具有公证效力的证明(如应聘、参加场馆展览会等类):

  现阶段通常由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具犯罪记录证明,由派出所社区民警核查后加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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