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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18 08:40:09 人浏览

导读: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是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等流程。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是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等流程。

  一、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具体到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原因可能是转让主体未满10周岁,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也可能是转让后股东数量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上限;还有可能是标的股权为国有股权,而转让行为并未得到批准。除了列举的这些,任何股权转让协议如果符合前面讲到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都会被认定为无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股东股权转让流程是:

  1.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获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3.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4.办理变更备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转让发生在该公司股东之间的,此时股权的转让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可以自由决定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如果股东向其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此时股权的转让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即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如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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