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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收回土地如何补偿,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3 08:15:37 人浏览

导读:

集体收回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程序是拟定集体土地收回方案,上报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开始收回。

  集体收回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程序是拟定集体土地收回方案,上报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开始收回。

集体收回

  一、集体收回土地如何补偿

  集体收回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收回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程序:

  1.拟定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方案;

  2.将方案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

  3.批准后,进行公告;

  4.发布收回决定;

  5.收回并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前提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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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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