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女生拒绝男同学挑逗后被暴打,校园暴力犯法吗
导读:
高二女生因为拒绝男同学的挑逗后被暴打。校园暴力是属于犯法行为,是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而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区别是,两者的类型、行为主体、含义都各不相同。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榆林某中学高二男生课间“挑逗”女同学被拒后在教室里暴打女同学。监控显示,男生连续几拳打在女生脑袋上,并一脚将她踹在地上。
校园暴力犯法。法律快车提醒,实施校园暴力的,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类型不同
(1)校园暴力的类型包括暴力行为和毁坏财物。暴力行为是针对人的暴力,故意对人身体进行伤害。
(2)校园欺凌的类型主要包含身体欺凌、关系欺凌和言语欺凌。身体欺凌主要指伤害某人的身体,如打、踢、捉、推、绊倒,打坏某人的物品以及做一些不礼貌的手势。
关系欺凌又称间接欺凌,主要包括疏远、孤立同学,散播某人谣言,在公众场合故意让同学尴尬和挑拨离间。言语欺凌包括嘲笑、起外号、挑衅、侮辱、威胁。
2.行为主体不同
(1)校园暴力的行为主体是多方面的。
(2)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行为主体较单一,存在于学生与学生之间。
3.含义不同
(1)校园暴力一般是指发生在校园内、上学放学路上、或学校的教育活动区域内,由老师、学生或校外人通过滥用语言、身体力量、网络、器械等方式,针对老师或者学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或者财产等实施的一定程度上的侵害行为,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种。
(2)校园欺凌本质上侧重于以大欺小、以强欺弱且行为是重复的,可以在短期或长期内重复发生。实施欺凌的人通常比受欺凌的人力量更大。当一个学生重复地、长期地处于来自另一个学生或学生群体的负面行为时,即为受到校园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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