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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怎么办,开具证明书的原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16 13:45:14 人浏览

导读: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可以和之前的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去之前的用人单位补开一份。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原因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者单方提出的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用人单位裁员、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解除以及其他原因。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可以和之前的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去之前的用人单位补开一份。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原因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者单方提出的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用人单位裁员、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解除以及其他原因。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怎么办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了可以去补开一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开具过了,劳动者只能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开一个。

  法律快车提醒你,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原因

  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原因为: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三、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一样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不完全一样。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劳动补偿方面的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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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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