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招标,招标的基本步骤怎么走
导读:
招标是招标人事先拟定招标标准(文件)并发出招标的通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招标的基本步骤是先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招标的标准,发布招标的公告或邀请书,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最后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招标的方式有两种:
1.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2.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招标的基本步骤:
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2.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3.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或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投标单位;
4.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5.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6.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7.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
8.主持开标并审查标书及其保函;
9.组织评标、决标活动;
10.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招标的要约价格一般是等于或者小于招标控制价(有最高限价规定的,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法律快车提醒招标人应当参考当地建筑市场实际价格水平,不得盲目追求高价或低价;综合考虑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施工环境,组织措施,企业管理费及利润合理因素等。
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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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