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施工 > 工程安全 > 隐蔽工程是什么,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隐蔽工程是什么,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7 07:38:15 人浏览

导读:

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若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隐蔽工程中的法律责任有存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若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隐蔽工程中的法律责任有存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一、隐蔽工程是什么

  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

  二、隐蔽工程中的法律责任

  隐蔽工程中存在着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具体法律责任内容如下:

  隐蔽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1.承包人自检,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2.检查程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按(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3.重新检查,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4.若承包人私自覆盖,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5.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按照(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6.质量争议检测,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商定或确定)执行。

  隐蔽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行政机关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即算执行公务行为。根据刑法可以成为职务犯罪的主体,其中最容易触犯的为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

  2.刑法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隐蔽工程中,若任何一方出于降低工程质量并采用各种手段完成该目的,如私自隐蔽行为,并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则触犯该罪。

  隐蔽工程中的行政责任

  在隐蔽工程中,建设单位可能涉及到的行政责任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有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三、隐蔽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怎么办

  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

  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当返工,重新进行隐蔽。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六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