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如何赔偿,给付年限应如何确定
导读:
交通事故中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首先要计算费用的多少,之后赔偿时要注意支付的方式。残疾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也可以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给付年限。
交通事故中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要计算具体的费用和确定支付的方式。
1.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支付
在赔偿残疾用具时应注意:
(1)部分残疾用具还是残疾代用器官(如假眼、假发、假肢)应全额赔偿;
(2)需要更新的辅助器具,比如需要配备假肢的,考虑更新所需费用,未满16岁的以10次为限;未满50周岁的,以7次为限;50周岁以上的,以4次为限,结案时一次给付。其标准按照民政部门制定的国产普及型器具的标准确定。
在实践中,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支付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一次性支付;另一种是定期金支付。
定期金赔偿就是判决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受害人存活几年,就赔偿几年,这种做法对双方来说比较合理但是定期金赔偿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最主要的一点是赔偿义务人是否一直有给付能力。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通常采用一次性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的确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该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因此,一次性赔偿至70周岁,期限过长,如果被侵权人在未满70周岁时出现意外,就会发生实际赔偿与实际生活利益不一致的情形。法律快车的小编提醒你,可以参照护理费最长给付年限,如果到期后仍需配制假肢,可由受害人另行主张。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含义: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条: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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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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