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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怎样处理法人以及处理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5 15:42:54 人浏览

导读:

安全事故中对于法人的处理有责令其提供必需的资金、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包括事故发生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最后公安机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中对于法人的处理有责令其提供必需的资金、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包括事故发生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最后公安机关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刑事责任。

  一、安全事故怎样处理法人

  对于安全事故法人的处理,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程序包括:

  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

  3.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三、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包括本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界限以及本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1.本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界限

  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只发生一般伤亡事故的,则不成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只能以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论处。

  2.本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法律快车的小编提醒你,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但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罪主体只能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采取安全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单位犯罪,其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2、造成严重事故的原因不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中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对自己明知的或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以致贻误时机,致使发生严重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中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的。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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