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以及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导读:
承揽人的权利有可以承揽辅助工作由第三个人来完成,义务有需要承揽人提供并且妥善保管材料,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承揽人需要承担在完成的过程当中,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需要赔偿。
承揽人权利和义务如下:
1.承揽人权利
(1)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承揽人义务
(1)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2)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3)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三条 【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时的义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保密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承揽人是需要履行相关的义务,也享有相关的权利的。
承揽人受伤谁承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我国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所需要的不是承揽人的单纯劳务,而是其物化的劳务成果。
如何确定承揽关系或是雇佣关系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次性提供工作成果;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原则上讲,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有承揽工作。因为由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成果既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案情]女作家池甲于1990年创作职篇小说《太阳之子》。发表在《花山》杂志第4期上,后获文任文学编辑周乙看到小说后,沉得不错,想拍成电影。1991年8月,周乙给
核心提示:承揽人可以将装修给别人做吗?承揽人应当自已完成主要工作,其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经过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
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