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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有哪些,继承的方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27 13:46:22 人浏览

导读: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遗嘱继承人主动放弃被继承人财产,或丧失被继承人财产继承权。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已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又只处理了一部分财产,或者遗产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的。在法定继承中,可参与法定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分配的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一种继承形式。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遗嘱继承人主动放弃被继承人财产,或丧失被继承人财产继承权。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已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又只处理了一部分财产,或者遗产已经失去法律效力的。在法定继承中,可参与法定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分配的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一种继承形式。

  一、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也是一种法律推定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推定被继承人生前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按照近亲属亲等的近远、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进行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无效的部分所涉及的财产,遗嘱没有处分的财产

  4.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嘱人放弃受遗赠

  5.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继承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嘱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方式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三、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遗产

  同意顺位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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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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