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车车的所有权是谁
导读:
按揭买车车的所有权属于购买者,当事人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签订合同需要留意合同内容,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确认自己对合同条款没有异议,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坏,贷款之后需要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贷款。
当你贷款购车的时候,你与银行形成抵押关系,就是说你的代码证在银行进行抵押,汽车的所有权还是你的。
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而不属于用户。
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而不属于用户。正是因为这一点,经常有消费者被缺少诚信的车商蒙骗的事件发生。
当你手续全部办完后准备提车时,汽车经销商却要求消费者在原定车款基础上再交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能提车。经销商会给出很多的理由,比如在交完全部款额的这段时间内汽车涨价了,或者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下一些手续等各种借口。千万不要轻信他们的骗局。
在买车之前,一定要选择并了解正规的汽车销售和汽车金融担保公司办理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并实地考察一下,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按揭、销售公司的信誉、实力。为什么呢?因为目前市场上游荡一些既无信贷资格又无车源的“拼缝”人员,想要赚取这块的利润,于是将消费者带到一家有信贷资格的汽车经销商处,办理购车分期付款手续的一些相关事宜。而经销商利用贷款手续的难办以及计算方式的复杂,故意向消费者多收取款项,赚取不义之财。这样,“拼缝”人员就可以从消费者身上净赚佣金。
现今有部分汽车经销商钻消费者法律知识匮乏的空子,蒙骗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假设消费者在向经销商办购车手续时,经销商会口头告诉消费者只需交齐25%首付款后仅贷款4万元就可以了,条件是让消费者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然而在消费者贷款手续办完后,消费者看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贷款额比先前承诺的价格不一样。
一般情况下,以车辆的买卖合同、交付凭证、购车发票(收付款依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作为所有权归属依据。不能简单的以车辆行驶证上登记车主来判断机动车的所有权。公安部明确表示机动车登记不涉及车辆所有权的具体归属,不能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如下:
(一)《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中确认“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的机动车强制登记仅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并不能作为车辆权属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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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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