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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破产后不用还钱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7 11:57:14 人浏览

导读:

债务人破产后还要还钱,公司破产后要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因为我国的公司都是法人,可以独自承担义务,因此公司要以公司资产为限偿还债务,公司破产的,在支付诉讼费用、共益费用、劳动费用和欠缴税费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债务人破产后还要还钱,公司破产后要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因为我国的公司都是法人,可以独自承担义务,因此公司要以公司资产为限偿还债务,公司破产的,在支付诉讼费用、共益费用、劳动费用和欠缴税费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一、破产之后用不用还钱

  公司破产,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有限责任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如果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存在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况,那么进入破产程序后:首先需要偿还的是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是清偿欠缴的除上面一条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公司清算完成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清算完成后公司注销登记完毕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也就是说,公司即便破产,也要将公司剩余价值折现进行最后的赔付。

  二、民法典债务人申请破产债权人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债务人确实存在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如不存在这种事实,债务人有支付能力或履行债务的能力,仍未按期清偿债务的,属于一般债务纠纷。

  三、如何在破产中更好的进行债权人权益保护

  (一)更换清算组成员

  清算案件当中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成员可在有关人员或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若上述成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90条规定的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更换清算组成员:

  1、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

  2、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债权人行使更换申请权时,应当提出具体的事实和理由,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0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公司股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的股东禁止行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和149条规定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及从事了禁止行为;执业律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被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停业或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者会计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被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丧失执业能力;或上述人员因其他死亡、失踪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清算组成员具有上述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债权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

  (二)债权申报权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应当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这是清算组的法定告知责任。若违反上述规定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受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债权人在收到清算组通知后,应当自接到通知后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3、债权异议核定与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权

  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可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确认之诉,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

  4、补充申报债权与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5、债务清偿方案确认权

  从保护债权人角度出发,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法解释二赋予清算案件中清算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的权利,符合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因为若一律进入破产程序,可能会因为破产程序长、破产费用高等因素反而对债权人不利。因此,若全体债权人一致确认债务清偿方案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这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人起初和公司有债务往来的时候就是基于公司的信用借出的,这就说明一旦公司破产的话,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就会受到损失,这时候就需要破产法对债权人清偿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对于如何在破产中更好的进行债权人权益保护,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中有一些对公司债权人保护的规定,但是也是有很多缺陷的,公司法的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缺陷就导致了公司债务的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会受到一些损失。我们国家应该,尽快地做出一些对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的规定,尽可能的完善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制度。

  综上所述,债务人破产后要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因此公司要以公司资产为限偿还债务,公司破产的,在支付诉讼费用、共益费用、劳动费用和欠缴税费后,再清偿普通债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债务人破产后不用还钱吗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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