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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06 07:53:3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往往很多人都会遭受互联网侵权行为,那么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往往很多人都会遭受互联网侵权行为,那么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吗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教唆或者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奖励积分等方式诱导、鼓励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教唆侵权行为。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

  二、什么时候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而采取移除被控侵权内容等措施,被控侵权人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著作权人指控侵权不实,被控侵权人因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遭受损失而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由提出警告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中,因为侵权成本更低,回报更多,实施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越来越多,这也使著作权人的维权之路更加艰难。想要追究侵权者的责任,著作权人可以向律图网站的专业著作权律师咨询具体办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吗的相关知识,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要承担网络侵权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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