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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意思联络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2 07:39:31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时候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人实施侵权行为,那么你知道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意思联络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时候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人实施侵权行为,那么你知道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意思联络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意思联络吗

  共同侵权行为包括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和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有意思联络的侵权行为,如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造成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但不能准确判定加害人的情况。由于无法确定加害人,法律推定各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其行为与损害后果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行为人都是加害人,并承担连带责任。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事先并无共同的意思联络,但其行为的偶然结合致人损害,此种侵权行为又区分为直接结合(连带责任)和间接结合(按份责任),其中间接结合即“多因一果”徒有“数人”的外衣,本质仍为单独侵权行为,故加害人承担与各自的过错程度相适应的按份责任,即各自承担各自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

  二、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三、共同侵权行为可以互相起诉吗

  一般不能相互起诉。共同侵权行为一般由共同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由受害人起诉侵权人。

  受害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要求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侵权人免责(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院有释明义务,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被告必须一并起诉;放弃某一个被告即放弃了相应赔偿份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意思联络吗的相关知识,一般而言针对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是需要意思联络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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