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赔偿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 财产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财产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9 10:32:52 人浏览

导读:

财产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原则,只要造成他人受伤或者侵害他人权利的时候,是需要进行赔偿的。罚款、没收财产、查封、冻结财产都是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同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归仲裁委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原则,只要造成他人受伤或者侵害他人权利的时候,是需要进行赔偿的。罚款、没收财产、查封、冻结财产都是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同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归仲裁委管辖。

  一、财产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

  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公平责任原则

  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财产损害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归仲裁委管辖吗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委可以管辖。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财产损害赔偿的方式

  (一)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二)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财产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财产损害赔偿一般都是需要双方商量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