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农村土地征用 > 农村宅基地 > 楼房宅基地面积怎么算

楼房宅基地面积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8 11:08:15 人浏览

导读:

楼房宅基地面积是不足人均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山区,宅基地不超过200平米,不足一千平米的耕地的平原,每处宅基地不超过233平米,宅基地房屋,合理利用,新宅基地的条件,宅基地用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的流转使用,为农村的生产经营带来极大作用。

  楼房宅基地面积是不足人均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山区,宅基地不超过200平米,不足一千平米的耕地的平原,每处宅基地不超过233平米,宅基地房屋,合理利用,新宅基地的条件,宅基地用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的流转使用,为农村的生产经营带来极大作用。

  一、楼房宅基地面积怎么算

  按照《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楼房宅基地面积具有以下的计算标准: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取得使用、转让应当遵循下列条款: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三)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宅基地审批手续。

  (四)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面积是否不受限制?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面积有具体的标准,不是可以任意申请不受限制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据此,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面积限制根据各省市具体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八十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一百二十平方米以下;山区一百五十平方米以下。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荒坡地作为宅基地,推广农民公寓式住宅。”

  三、宅基地面积包括哪些

  宅基地的面积是指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宅基地的空闲面积之和,包括经规划许可并经红线圈定的可用于房屋建筑以及各类配套、道路、绿化等在内的全部建设用地面积及本宅基地的空坝的面积。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吗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的、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这个权限仅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我国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能超过省或区市规定的标准,具体的标准还是要看各个省的情况和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中明确规定禁止宅基地的抵押。

  我国土地管理法有做出相关规定,宅基地的面积一般情况下不许超过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占地面积需要适当。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楼房宅基地面积怎么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