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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合同如何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0 10:15:58 人浏览

导读:

疫情原因全球的经济发展均受到了影响,公司的运营与发展也变得艰难起来,有许多公司都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的阶段。那么您知道公司破产合同如何解除?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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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破产合同如何解除

  (一)结算工资

  结算至实际工作日期,或约定的时间;转帐或现金支付,并由劳动者确认。

  (二)支付社保至上述日期

  (三)关闭社保帐户

  支付完社保后,关闭社保帐户

  (四)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照劳动合同法46条第六款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从2008年1月1日算起,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依次,你可以得到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劳动者在该公司,每满一年工龄付1个月;不满半年的计半个月;半年一年间的计1年。

  上述一个月半个月是指发放补偿金的量。单月补偿金数额为前12个月该劳动者平均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五)开退工单或其他文件

  向劳动者开具有公章的文件,载明合同解除,并可载明解除理由(破产),以方便劳动者再就业。

  (六)其他如果单位事先有其他违法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行为的,建议一次性了结,并于劳动者书面确认。

  二、破产有什么特征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二)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三)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四)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三、公司破产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公司破产合同如何解除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根据以上表述,公司破产后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结算,停止缴纳社会保险,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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