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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02 12:51:1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解除法律合同,只要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了,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者享有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解除法律合同,只要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了,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者享有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该条看来,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结束劳动关系。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即便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首先提出,至关重要。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享有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谓即时解除,是相对于预告解除而言,它是指劳动者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在特殊情况下,无需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面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三、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实行过错原则

  无过错不产生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实行无过错原则,只要有违约事实的存在,不能主观上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损失实际发生原则,即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实际发生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对损失的赔偿有一定的范围限制,而且一般是实际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

  对方订立合同时支出的必要费用;因相信合同能适当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合同解除后因恢复原状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等。与此同时,上述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因债务不履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但对于违约金责任而言,不论违约是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并且依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且,上述损失既包括实际发生的既得利益损失,也包括尚未发生的可得利益损失,如信赖利益的损失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如果任何一方有过错,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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