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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01 18:30:48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企业而言,很多时候会选择主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你知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企业而言,很多时候会选择主动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你知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样的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

  三、劳动合同一定要法人签字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并在劳动合同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法人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必须有明确的委托手续。由于我国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签订合同时的瑕疵有时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最终确认,但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将更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

  所以劳动合同上不一定要法定代表人签名,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名,不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签名,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关健是有没有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一般劳动者不存在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补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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