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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合同涉外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6 10:45:43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涉外商事合同,很多时候会产生纠纷,那么商事合同涉外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涉外商事合同,很多时候会产生纠纷,那么商事合同涉外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商事合同涉外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规定所指的涉外商事案件的诉讼管辖按照《涉外管辖规定》执行。

  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l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具有涉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发生在其辖区内诉讼请求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 0 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

  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 符合集中管辖规定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

  诉讼标的物涉外,即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

  二、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涉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

   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

  三、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法院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  

  (五)高级人民法院。  

  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商事合同涉外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针对商事合同涉外诉讼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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