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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哪些病能请长期病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7 16:46:2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员工在就职期间,是享有一定的待遇的,也是依法享有带薪病假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哪些病能请长期病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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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哪些病能请长期病假

  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民医院确诊为需要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职工可以申请长期病假,如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因公病休者,发全额工资,如因病假超过6个月者应发放病假工资。

  二、教师请长期病假需要什么手续

  教师请长期病假需要的手续:

  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对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市局审批,办理病退手续。

  三、请了病假工资怎么算

  下面由法律经验为您整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病假工资,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三)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四)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只要持有相关的治疗证明就可以享有病假。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哪些病能请长期病假?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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