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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1 11:42:38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并非属于刑罚手段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需要出示拘留证。那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并非属于刑罚手段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需要出示拘留证。那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

  不是以宣布时间起算。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两天,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

  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刑事拘留时间计算

  二、刑事拘留算不算前科

  前科通常是指曾经犯罪受过刑事法律追究的人。而刑事拘留只是侦查过程中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而没有受到相关刑罚判处的,是不会被认定为由前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延长刑事拘留审查期限可以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在司法实践中,执行规定时,能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在三日内提请批准逮捕;如果三日期限不够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但必须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延长一日至四日后再不能延长期限。但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拘留宣布拘留时间开始计算吗的相关知识,根据上述表达,刑事拘留的时间从第二日算起,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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