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妇幼权益 > 女性权利 > 女性生育权 > 允许生二胎从什么时候开始

允许生二胎从什么时候开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2 12:55:12 人浏览

导读: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出现,独生子女政策也变为了二胎政策,这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那么您知道允许生二胎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出现,独生子女政策也变为了二胎政策,这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那么您知道允许生二胎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二胎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国家放开二胎政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二、生二胎需要办理准生证吗

  生二胎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国家现在开放二胎政策,只要符合二胎条件的,可以不用办理准生证,但是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很多地方直接在计生部门网站上就能办理生育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不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三、允许生二胎的情形

  要注意的是,以上说的生二胎条件,因计划生育政策各省略有不同,你可以对照自己所在省份,网上搜索一下你所在省份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里面有生育调节一章,逐一对照自己的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一项的就可以生二胎。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第十九条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九)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十)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一)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十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二十条符合第十九条(第十二项"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除外)规定的,妇女再生育时的年龄应当在二十六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应当在四年以上;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上的,可以缩短生育间隔。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允许生二胎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全部内容。二胎政策的施行不仅缓解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为社会注入新的活力,也推动了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