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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行政诉讼案件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3 11:20:3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是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的,但是要给与一定的补偿。那么拆迁中行政诉讼案件范围是什么?拆迁行政诉讼被告主体是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是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的,但是要给与一定的补偿。那么拆迁中行政诉讼案件范围是什么?拆迁行政诉讼被告主体是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拆迁中行政诉讼案件范围是什么

  拆迁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下列城市房屋拆迁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拆迁许可;

  (二)规划许可;

  (三)房屋拆迁裁决;

  (四)行政强制拆迁决定;

  (五)拆迁过程中的行政处罚行为;

  (六)被拆迁人,拆迁关系人认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比如:拆迁人擅自实施拆迁或者采取停水、停电、停汽、断路等干扰被拆迁人、拆迁关系人生活的,被拆迁人、拆迁关系人要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未依法进行处理的。

  二、拆迁行政诉讼被告主体是谁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三、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

  (一)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三)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四)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五)开庭审理。

  (六)作出判决。

  在行政拆迁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有侵害到自身利益的行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拆迁中行政诉讼案件范围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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