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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1 14:45:04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法律中的终止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那么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法律中的终止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那么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不同。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一)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不可抗拒的情况。

  (二)法律后果不同。终止审理后,诉讼即告终结,不再恢复,而中止审理只是暂停诉讼活动,一旦中止原因消失,即应恢复审理。

  二、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刑事诉讼中的有关期限规定有哪些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

  3、取保侯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决定逮捕期限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终止和中止的区别,就是一个是诉讼终结,一个只是暂停诉讼活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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