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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1 11:11:25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民而言,医疗保险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当事人都会按照规定缴纳,那么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民而言,医疗保险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当事人都会按照规定缴纳,那么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外地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按正常标准收费);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二、医疗保险多久才能生效

  (一)职工医疗保险当月购买次月就生效。

  (二)居民医疗保险在每年的的9-11月购买,次年的一月一日生效。连续购买就永久有效。

  (三)居民医疗保险如果购买的时间错过以上购买时间就要有3个月的等待期。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三、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

  凡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市区城镇户籍居民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体对象包括:

  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劳动年龄段(18周岁以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非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非从业居民”);

  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仍在学校就读的幼儿园和大专段(不含大专)以下学生;以及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首日,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

  在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持有《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城镇低保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部分残疾人员,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智力、肢体、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以下简称“特困居民”);

  具有劳动能力的参保居民实现就业后,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待遇的人员,不重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条件的法律知识。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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