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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难,你有什么看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29 07:37:13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双方的纠纷存在的时候,是可以进行起诉,起诉的时候法院是会对此进行判决。那么法院执行难,你有什么看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双方的纠纷存在的时候,是可以进行起诉,起诉的时候法院是会对此进行判决。那么法院执行难,你有什么看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执行难,你有什么看法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对此,我市一位资深法官解释称:肇事双方均有责任进行赔偿,谁有能力谁先赔付,事后再向另一方索取一半赔偿,如果一方消失,另一方就得全额赔偿。

  这位法官说,目前法院在执行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是执行方式难:法院的执行并非一帆风顺,通常要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如拘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强制拆迁等;二是执行干预多:辱骂和逃跑算是比较轻的,更有甚者会殴打执法人员,异地执法更是难上加难;三是执行人员素质:品质高的执行员办事大公无私,不畏权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因此会想尽办法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品质差的执行员则反之;四是执行案件类型:比如民事的如扶养费或抚养费的赔偿,涉及到赔偿额度较大的案子,一般被执行人都无法履行,而不是不想履行。

  二、执行难的原因

  (一)案件审理期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没有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未能给执行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被害人及其家属往往都盯在刑事案件上,而对被告人的财产状况没有深入了解,更没有要求采取保全措施。在我院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没有一件采取保全措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侦破及审理,需要相当一个过程,被告人的家属有充足的时间来转移变卖财产,因为这类案件中大多是伤害、杀人而引起的,被告人家人意识到要赔偿,所以他们大多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

  (二)被执行人思想上有抵触情绪,作为被执行主体的被告人一旦被定罪量刑,以为自己被判刑罚,附带民事赔偿就不管了,他们往往说:“打了不罚,反正我被判刑,钱我是不出,拘留只是十五天,判我几年做了几年监,大江大河过去了,小河沟算啥?”对履行法律文书产生对抗情绪,拒不履行。

  (三)被告人家属不理解,认为犯罪是被告人个人行为,“一人做事一人当,与家人无牵连”,不予配合,而被告人往往又在狱中,使案件无法执行。

  (四)由于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大,情绪激动,执行过程中很难和解,受刑事案件的影响,申请人的要求期望值往往高于现实,即使是查找不到被执行财产,申请人也不同意法院中止执行或发放债权凭证,四处上访、告状,执行人员往往受外界影响,不敢或不愿依法中止或终结执行,造成案件长期积压。

  (五)被执行人偿还能力不足。刑事附带民事的被执行人往往文化程度不高,素质较低,家庭经济状况往往不佳。在刑事案件判决前,被执行人及家属为了创造刑事从轻,往往托熟人,走门子,花了不少钱,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对下余款项已无力偿还。

  (六)公、检、法三家协调力度不够,作为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审理,每个过程或环节,由于司法机关对案件处理的角度不同,对于附带民事赔偿的重视程度也不一样。公安、检察机关侧重于刑事犯罪事实的查处,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的权利,要么不告知,要么对其置之不理,使受害人往往在法院审理阶段才能够行使赔偿诉讼权利,公检、两家在刑侦和起诉阶段无法采取保全措施,因为刑诉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的权利难以保障,导致附带民事赔偿案执行风险比一般民事案件风险大的多。

  (七)交警队对肇事车辆扣押放置时间太长,多则十年,少则一年,被日晒雨打,常把一辆新车人为地变为废车,最后常以破烂价格卖掉,好端端地一个执行标的放毁,无法执行,还要看车费,甚至车辆价值还不足偿还看车费。

  (八)执行人员执法思想不到位。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执行人员,对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的重大意义没有深刻领会,导致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开展,被执行主体一般在看守所或监狱,会见手续比较麻烦,即使会见到,也往往徒手而归,误时费力,执法人员对此案件搁置一旁,领导多次催办,申请人多次来院要求执行,以各种理由推委塞责。

  三、法院不执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执行不当,应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是到检察院反映情况,上级部门或检察机关依法调查取证,如果责任在法院执行不当,则会责令其整改重新执行到位。 当事人可以先直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收到执行异议申请书,一定会给答复的。对答复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

  法律分析

  如果认为法院执行不当,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收到执行异议申请书,一定会给答复的。对答复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执行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法院给予国家赔偿。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执行难,你有什么看法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法院执行比较困难的时候,都是需要有相关规定的处理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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