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是借钱的人吗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在经济周转不出或者困难的时候,那么往往会想到去借款,那么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是借钱的人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人是借钱的人,同时借款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民间借贷是发生在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或者及其互相之间的相对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借贷而言的非官方民间融资方式。借款人是法人的,可以向自然人或者法人进行借款。其他组织与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民间借贷。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一)借款和欠款有的区别是:
1.从法律关系来说,借款的法律关系是清新、明确、单纯的,而欠款的法律关系可能比较复杂,欠款背后的背景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
2.借款的产生和形成,只有债权人将款借给债务人一个原因;欠款的产生和形成,原因就太多了可能是买卖合同产生的欠款等。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进行监督,这是由于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一)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二)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监察贷款的使用情况。
(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借款人是借钱的人,同时借款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是借钱的人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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