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是否必须向国家局备案
导读:
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有可能是知识产权人毕生的心血,因此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采取了立法进行保护,专利就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那么专利许可是否必须向国家局备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生效后,应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四条 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第七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首先,以我们对专利的了解,即在一定的区域内,专利实施许可是以一定的方式和期限,对专利的技术进行转让,并不是对它所有权的转让。接收的一方只需要对转让方支付一定的技术使用费。专利许可是以合同的方式对专利技术进行转让,有以下五种方式:
(一)按照实施期限分,在有效的时间阶段实施转让均可;
(二)按照实施地区分,在特定的区域内实施;
(三)按照实施范围分,可分为多种许可,例如制造许可、使用许可等;
(四)按照实施专利用途多少分,有一般和特定两种形式;
(五)按照实施条件分,包含多种条件,例如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等;其次,它还有促进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
甲乙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即生效,甲方允许乙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技术,乙方对甲方支付对应的费用,并且甲方有权利查阅乙方使用技术所产生的账目。
(一)按照实施期限分,有在专利整个有效期间实施许可及在专利有效期间某一时间段实施许可;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二)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按照实施专利用途多少分,有一般实施许可和特定实施许可;
(三)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由于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所以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必须明确实施范围。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有专门格式,按规定认真填写。
专利许可合同生效后,应该在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对于侵权行为,我们绝对不能容忍。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专利许可是否必须向国家局备案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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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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