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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跟执行董事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1 18:55:08 人浏览

导读:

在公司内部里,是会有董事会和执行董事的存在,因此两者都是不同的层面和职责的。那么董事会跟执行董事的区别?董事会决议需要多少人通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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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跟执行董事的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董事会是指公司的一个经营决策机构,而执行董事是不设立董事会时设立的,用来代替董事会的职权,两者是没有严格上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决议需要多少人通过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不过,公司的章程可以另行约定对于特殊事项董事会决议的通过条件,但是不得低于公司法的规定半数通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的章程,一般董事会做出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作出。其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发行债券,公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董事会决议反对票与赞成票相等时,由董事长裁决。

  三、股东和董事的区别在哪里

  (一)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

  (二)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

  (三)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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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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