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1 11:16:44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不服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上诉的。那么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起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不服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上诉的。那么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起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

  (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

  (二)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参加生产性实习,高校毕业生进入有关部门确定的见习单位见习而与所在单位发生的争议;

  (三)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与该组织发生的争议;

  (四)破产清算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的争议;

  (五)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办理退休手续所涉及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龄确认、工龄折算、特殊工种认定、退休审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年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数额等属行政部门依法处理范围发生的争议;

  (七)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基本养老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致残)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待遇等发生的争议;

  (八)其他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的。

  二、人民法院对上述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情形的处理方式

  (一)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依据:法释[2001]14号第4条;

  (二)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依据:法释[2001]14号第2条;

  (三)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受理。依据:法释[2001]14号第3条;

  (四)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的,当事人起诉后法院经审查诉讼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的,法院应当受理。

  三、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起诉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在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的当天开始一年之内提出仲裁有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