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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8 09:40:1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是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一些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那么劳动者又可以提供什么证明劳动关系呢?那么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是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一些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那么劳动者又可以提供什么证明劳动关系呢?那么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以下这些: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经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1日发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三、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

  (一)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二)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三)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即使是双方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也是可以通过事实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进而向用人单位维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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