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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7 15:54:02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只要在公司付出了自己的劳动时间和成果,一般都会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只要在公司付出了自己的劳动时间和成果,一般都会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一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执行董事吗

  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执行董事。参考法条:《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我国公司法并未限制同一自然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意:“法人代表”是不规范的称呼,应该是“法定代表人”。

  相关知识:谁不能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公司财产与法定代表人财产的区别

  (一)首先,产权的范围不同。公司财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货币、实物和其他有形财产,还包括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无形财产财产。它还包括通过外债、资产回报、营业收入和其他手段获得的财产。法定代表人财产是指以法人为代表的个人财产。

  (二)其次,产权的行使是不同的。当法定代表人也是股东时,法定代表人如果也是股东,就有义务向公司出资,在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转换为公司财产的过程中,将其转换为公司的财产,并严格按照规定行使公司的产权法人代表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公司财产,只有在公司解散后,公司的债务总额在清偿后,个人股东才能按照出资或其他协议的实际比例,划分公司剩余财产。

  (三)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公司注册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时,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拥有独立的产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个人财产仍然是分开的。公司财产是公司的财产,股东的财产是股东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知识,如果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一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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