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的法定情形
导读:
我们都知道,股权属于股东的财产,可以对股权进行任意处分,有时候,也会出现股东要求退股的情况。那么您知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概念,都是法人实体,都只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以破产财产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保险和税金后,剩余财产平均分配给无担保债权人,公司解散。解散后,公司及公司股东不再对债务承担责任。
一个自然人单独设立的有限公司有特殊情况,可能该单独股东会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抽回出资额的。 股东擅自撤资的行为是抽逃出资。这样会导致注册资本与公司实有的资本不一致,是一种欺诈的行为,可能会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所以是法律不允许的。但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一为股权转让;二为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退股是要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退股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一个大事件,因此是需要通知其他股东。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的法定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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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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