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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刀具的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23 08:57:00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对于刀具进行了管制,一些特殊的刀具是不得自由购买和使用的,比如匕首、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能由特定人群在部分场合使用。那么管制刀具的类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对于刀具进行了管制,一些特殊的刀具是不得自由购买和使用的,比如匕首、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能由特定人群在部分场合使用。那么管制刀具的类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管制刀具类型:

  (一)匕首,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二)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三)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四)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定购;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

  (五)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管制刀具

  二、关于管制刀具的具体规定

  (一)各类匕首、锁刀、弹刀、三棱尖刀以及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上,刀顶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单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

  (二)生产管制范围刀具的工厂、作坊,国营和集体经营的,由县、市主管局,个体经营的,由公社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并凭生产许可证向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领执照后,方准生产。

  (三)属于管制范围的各类刀具,其出口产品(包括次品、等外品)转为内销的,应由县、市公安局批准经营的商店凭规定的购买证明出售。

  (四)凡属管制范围的刀具,集镇、市区一律由县、市商业局指定的百货、五金商店经售;农村由县、市供销社指定的供销社五金柜经售。

  三、打架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1、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2、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3、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综上所述,例如匕首、砍刀、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靴刀等都属于管制刀具,管制刀具只能由特定人群在部分场合使用,不可以进入市场自由流通。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管制刀具的类型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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